事故发生的过程是这样的:配电箱总开关合闸、控制裸露线头的开关事故时合闸→→变压器接线端火线未接、带电的裸露线头→→死者在攀爬平台时下颌触碰带电导线线头→→触电死亡。
开关未分闸、带电的裸露线头、人员攀爬时触碰带电导线线头、老电工冰凉的遗体、悲伤的亲人……勾勒出一幅令人心疼的人间惨剧。我们不禁反问,从接到维修指令到具体检修,这么多环节,竟层层失效,究竟是为什么?
如果把以上导致触电事故的因素用连锁的多米诺骨牌来描述的话,那么只要能移去中间的一块骨牌,那该起触电事故或许不会发生:
如果作业者能辨识出带电作业误碰触电风险,能切断电源,停电作业,或许悲剧可以避免;
如果老电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到位,监护人员监护到位,或许鲜活的生命不会消逝;
如果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能严格执行规程制度,按规程规矩办事、拒绝违章,或许触电风险完全可以预防。
可惜事故没有如果,只有冰冷的后果!!!冰冷的现实刺疼了我们这些电工从业者:47岁的老电工最终还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老电工(死者)在未切断电源和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行壁灯(光管)变压器的维修作业时而导致触电死亡。”
据调查报告显示,死者所在的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高空作业人员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放了劳保用品,简单记录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可惜的是,即使这样好的企业,这样看似制度齐全的管理,但是仅仅因为一次没有很好的执行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结果等于零;悲哀的是,即使这么多齐全的制度,却没有确实有效的规定为“电工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有何意义?不出问题的企业不代表没有问题,出了事故的企业一定有大问题。一堆堆制度规定,出了事故以后,只不过是一堆纸,或许只是企业逃避责任的说辞罢了,但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是逃不了的,事故企业还是难辞其咎。此次事故给企业的罪名是:“未对死者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死者在吊顶内从事电气维修作业时,没有安排作业监护人员,没有严格落实从事电气维修作业人员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逝者已远去,生者尤努力。我们活着的人,千万别把别人的事故当成故事,“一人出事故,万人受教育”,只有认真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有效辨识风险和落实预防预控措施,才能真正的避免触电伤害,但愿悲剧不再上演。
Contact: 吴经理
Phone: 13808548642
Tel:
Add: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