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1 全系统将N与PE分开的TN-S系统
图1-2全系统将被接地的相导体与 PE 分开的 TN‐S 系统
图1-3 全系统采用接地的 PE 和未配出 N 的 TN‐S 系统
2) TN‐C‐S 系统,系统中的一部分,N 的功能和 PE 的功能,应合并在一根导体中(图 1-4~图1-6)。图1-4 中装置的 PEN 或 PE 导体可另外增设接地。图 1-5 中对配电系统的 PEN 和装置的 PE 导体也可另外增设接地。
图1-4 在装置非受电点的某处将 PEN 分离成 PE 和 N 的 3 相 4 线制的 TN‐C‐S 系统
图1-5 在装置的受电点将 PEN 分离成 PE 和 N 的 3 相 4 线制的 TN‐C‐S 系统
其中,受电点指的是客户受电装置所处的位置。为接受供电网供给的电力,并能对电力进行有效变换、分配和控制的电气设备,如高压客户的一次变电站或变压器台,开关站,低压客户的配电室、配电屏等,都可称为用电户的受电装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PE和N一旦分开,就不能再重新合并。
图1-6 在装置的受电点将 PEN 分离成 PE 和 N 的单相 2 线制的 TN‐C‐S 系统
3) TN‐C 系统,在全系统中,N 的功能和 PE 的功能,应合并在一根导体中(图 1-7)。装置的 PEN 也可另外增设接地。
图1-7 全系统采用将 N 的功能和 PE 的功能合并于一根导体的 TN‐C 系统
(2) 而对于具有多电源的 TN 系统,应避免工作电流流过不期望的路径。
对于具有多电源的 TN 系统(图 1-8)和对用电设备采用单独的 PE 和 N 的多电源 TN‐C‐S 系统(图 1-9),应符合下列要求:
不应在变压器的中性点或发电机的星形点直接对地连接;
变压器的中性点或发电机的星形点之间相互连接的导体应绝缘,且不得将其与用电设备连接;
电源中性点间相互连接的导体与 PE 之间,应只一点连接,并应设置在总配电屏内;
对装置的 PE 可另外增设接地;
PE 的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导体的颜色或数字标识》
系统的任何扩展,应确保防护措施的正常功能不受影响。
图1-8 对用电设备采用单独的 PE 和 N 的多电源 TN‐C‐S 系统
对用电设备采用单独的 PE 和 N 的多电源 TN‐C‐S 系统,仅有 2 相负荷和 3 相负荷的情况下(图 1-9),在相导体之间,无需配出 N,PE 宜多处接地。
图1-9 给 2 相或 3 相负荷供电的全系统内只有 PE 没有 N 的多电源 TN 系统
2. TT 系统
应只有一点直接接地,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到在电气上独立于电源系统接地的接地极上(图 1-10和图 1-11)。对装置的 PE 可另外增设接地。
图1-10 全部装置都采用分开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的 TT 系统
图1-11全部装置都具有接地的保护导体,但不配出中性导体的 TT 系统
TT系统图与TN系统的图的差别,在于设备所连接的PE与电源侧提供的PE是分开的。
3. IT 电源系统
所有带电部分应与地隔离,或某一点通过阻抗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被单独地或集中地接地,也可按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4-41 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GB 16895.21‐4 的第 413.1.5 条的规定,接到系统的接地上(图 1-12 和图 1-13)。对装置的PE 可另外增设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该系统可经足够高的阻抗接地;
可配出 N,也可不配出 N。
图1-12将所有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采用 PE 相连后集中接地的 IT 系统
图1-13将外露可导电部分分组接地或独立接地的 IT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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